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婆婆出全款买房,要求预留一间养老房,儿媳应该为其预留吗?
1、如果和婆婆关系好的话,可以为其预留 其实如果婆婆和儿媳关系很好的话,儿媳和婆婆住在一起,还是会非常欢乐的,在需要的时候还能够互相照顾。所以如果这个儿媳和她的婆婆关系很好,当婆婆全款买房并且要求预留一间养老房之后,儿媳就可以给自己的婆婆预留一间养老房,好让自己的婆婆能够在自己买的房子里面养老。
2、如果婆婆自己本身就有房子,那就没有必要了。有些人家里边的条件确实比较好,除了能给自己儿子买房子之外,自己也有其他的房子住,如果是这种情况,就没有必要再要求预留一间房子给自己了。
3、不要指望人家来看你,或者一个月或者两个月来看你一次,就算是好的了,儿子指望你的钱买学区房,纯粹就是没打算还,建议你最多拿出20万,不行就拉倒,千万别指望儿子养老送终,病了有医院,住院有专门的看护,没有钱是寸步难行。
4、你好,关于你咨询的结婚前父母出资买房,结婚后写上儿媳名字,一般来说,儿媳离婚后是可以分割房产的,但是分割比例不一定是平均分割。婚前一方父母全额出资,并登记在出资方子女的名下,该房屋视为父母对子女的赠与,因此属于该方的婚前个人财产,离婚时不能分进行割,除非另有约定。
5、但是我感觉,你们的关系不是很好。如果婆媳关系好,婆家人真心拿儿媳妇当做一家人,一家人其乐融融,也许您就不会来问这个问题了吧。既然拿出来问,说明你很矛盾,不是很情愿出这个钱。所以,我的建议是:公婆为大,我们是小辈,为了你自己的小家庭和睦,出钱就出钱吧,当做我们的责任就好。
6、婆婆和大姑姐很快就准备好了饭菜,刚吃几口,婆婆忽然说,今儿孩子搬家,大家都高兴,借着这个高兴劲,我说个事,当初买房子我拿了5万,按说房子也有我一小份。不过我也不想过来住,也不想在房本上加名字,只想提个小小的要求,你姐们孩子就要上小学了,你们就腾一间房让她娘俩住吧。
儿媳月入五万,婆婆让她每月攒三万给小叔子买房,这要求过分吗?_百度...
1、毕竟儿媳每月五万都是劳动所得,她又不是慈善家,为何要拿自己的钱,来给小叔子买房?房子买来,房产证上写谁的名字?小叔子买房,婆婆有钱可以自己给,但这件事与儿媳毫无关系。虽然嫁进来就是一家人,但你要让人家每月拿出月收入的一半还多来给小叔子买房,这样的要求真的是比较过分了。
2、婆婆看到儿媳挣钱越来越多。她仔细地想。她的第二个儿子正要买房,所以她不好意思向老板要钱。媳妇有一定的赚钱能力。她想从她那儿弄点钱不会太难。于是婆婆请媳妇吃饭,她说:“媳妇,你一个月挣5万元,你一个月攒3万元给叔叔买房。现在我老了,一分钱也赚不到。我把钱都给你以前买了房子。
3、正常情况下确实没有这种义务。虽然从某种程度上来讲,已经和老公的家人成为一家人了,在某些事情上也可以适当的帮助,不过这种要求已经严重影响了我们自己的生活质量,所以你应该有权利拒绝这种事情。
4、没有任何铺垫,婆婆直接对小雪说:“当初你们两口子买房花光了家里的积蓄,你现在工资那么高,每个月拿3万出来给小叔子买房。”看着婆婆强势的模样,小雪直接开口拒绝了她这一无理的要求。